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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会议通知

  •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所
  • 发布者:高等教育研究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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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理事专家学者:

经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并报中国法学会批准,我会拟于202111202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年会。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和西北政法大学主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本届年会主题:全球化视角下的比较法学新发展

自从1900年巴黎比较法国际大会标志着作为一个学科的比较法学诞生以来,全球化与法律统一便成了比较法学历久弥新的话题。但是,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历史实践,法律的全球统一之路不仅未能像乐观的萨莱依和朗贝尔期望的那样一帆风顺,反而出现地方化倾向,即便最有可能实现统一化的欧洲范围之内(欧盟法)也是步履维艰,英国脱欧便是最好的证明。

就像一般意义上的比较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4世纪亚里士多德(西方)和《法经》(中国)时代而并非产生于20世纪初巴黎比较法国际大会一样,从人类发展史和法律文明史角度言之,全球化也不是地理大发现和工业革命后带来的新鲜事物,实际上从人类文明有史以来就开始了这一进程。众所周知,前工业文明主要在欧亚大陆演绎,从未中断的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处于欧亚大陆板块的东西两端,历史上中国向西欧洲向东扩张势力,试图打通东西阻隔,但未能成功,亚历山大大帝和罗马帝国的力量最东及于南亚次大陆,中国则止步于中亚;而后起的伊斯兰文明(7世纪中叶开始)向东向西,极盛时期曾对中西方文明产生重大影响,大有统合东西之势,直到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和随之而来的工业革命之后,这一局势又发生巨大变化。当然,只有工业革命或科技革命的技术进步才使全球化有了实际可能。20世纪全球化的显著标志是共产主义要将红旗插遍世界的理论与实践,而西方所谓自由世界则针锋相对,两厢对垒,直到接近世纪末苏东剧变,冷战方告结束。表面上看来,西方世界赢得了这场胜利,全球化或可在西方文明的主导下得以阔步前进。但是,中国在21世纪初的迅速崛起和跨国组织集团影响的日益增长,使得全球呈现前所未有的多元化格局。中国从“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口号的提出,完全是异于西方的另一套全球化方案。与此同时,新科技革命加快了全球化进程,这使得全球化本身在未来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而这一切,都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比较法学者提出的新课题。

历史上,西安曾是中华文明的中心,是“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曾对周边国家产生巨大影响。从这角度来说,全球化的努力虽然收效不大,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区域统一化还是取得了一定成就。在新的时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应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才选择将全球化视角下的比较法学新发展”作为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这届比较法年会的主题。

 

二、年会参考议题

年会拟对以下议题进行研讨:

1.全球化语境下的比较法理论新发展

2.全球化时代马克思主义法学新发展

3.全球治理与比较法的新发展

4.法律全球化与法律文明对话

5.法律全球化与科技革命

6.“一带一路”与比较法

7.全球化视野下的法律制度比较

8.法律的域外效力

9.后法典时代的法律移植

10.全球化与法律趋同

11.全球化与法律多元主义

12.全球化与法律教育

三、会议形式

本届年会计划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会议具体形式可能需要根据防疫形势进行调整。请参会者在发送回执后等待会务组人员通知。

四、年会回执和论文

1. 请各位学者于20211020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会务组邮箱: nwuplwangjin@126.com

2. 请各位学者根据年会主题和参考议题拟定自己的具体题目撰写论文,并于20211031日前发至会务组邮箱:bjfnh2020@163.com

申报课题项目者,应将论文稿及申请表一并发送至bjfnh2020@163.com,并在年会期间将申报者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给研究会秘书处(因故未参会的申请者可邮寄给研究会秘书处)。

五、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211119日,下午1330—21:30

报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55号,西安吉源国际酒店一层。

六、正式邀请函

关于参会回执和住宿年会其他事项,将在正式邀请函中一并说明。

“中国比较法学·2021年度”课题项目

为了鼓励青年学者投入中国比较法学研究和促进中国比较法学的繁荣发展,本年度继续开展“中国比较法学·2021年度”课题项目招投标活动,经评选确定的课题项目不超过5个,项目经费自筹

申报规则如下:

1.申报条件:(1)申请人为副教授以下职称的学者;(2)此前未公开发表的论文;(3)申请人为论文的唯一作者;(4)在当年年会主题范围内;(5)已完成初稿,并提交年会,编入年会的论文集中。

2.立项程序:(1)作者本人申请;(2)列入常务理事会议程,在年会开幕前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上进行初步讨论;(3)年会期间进行投票表决,闭幕式上宣布投票结果(中标);(4)由秘书处在年会之后办理立项手续;(5)结项成果收入正式出版的《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年刊)论文集,并标注“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中国比较法学·2019年度项目成果’”字样。

3.申请表格的填写,除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外,内容只填写论文摘要、课题研究的意义和主要创新点,常务理事会评选时主要依据收入年会论文集中的论文内容。

4.原则上前两个年度曾获课题资助的学者不包括在内。

、防疫要求与其他事项

请各位参会者密切关注西安市及所在地的防疫信息,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有关会议事项,可与会务组人员联系。

联系人:   进,13772029331

         李佳飞,18859279691

         邱昭继,029-88182799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

《法学教育研究》编辑部

2021919

 

 

附件一:“中国比较法学·2021年度”课题申请表.doc

附件二: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参会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