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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所
  • 发布者:高等教育研究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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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现启动申报2021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应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推进“四个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与类别

立项范围参照《2021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21-2023年)》(见附件2)。

本次教改立项分重点攻关、重点和一般项目三类。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项目,主要有学会专项和青年专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 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四个一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校(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 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 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 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 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除青年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 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可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 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4. 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四、申报办法

1.提交《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六份,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提交一套,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电子邮箱:xbzfjg@126.com。高教所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由学校统一推荐。

2.申报时间: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924日(周五)。

3.提交地点:高教研究所 长安校区校务楼A320

4.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8182794 

高教研究所

2021910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3: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