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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申报陕西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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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现启动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工作。按照关于评选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陕高学会[2016]1)要求,我校限额推荐10项成果参加评选。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原则、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附件1

二、评选成果分四类:学术著作类、研究报告类、学术论文类和文献译著类。成果完成时间应为最近3年,具体为20131120151231。已经获得上一级学会奖励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加评选。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主要合作者限填报5人以内。

三、获得一等奖的优秀成果,将由省高教学会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

       四、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

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2)。

2.附件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需提供复印件一式2份(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内容);专著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2份;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需要提供标明作者姓名和撰写时间的打印件2份,并提供项目委托单位证明或成果采用证明。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影响的研究成果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3.材料装订要求。每项成果按《申报表》、成果复印件(或打印件)、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附件材料使用统一目录(见附件3)。专著的原件不需装订。

五、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单位及时通知申报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于413日下午17点前交至长安校区高教所(行政楼A-322),电子版发送至zfgjs@163.com

    联系人: 郭艳利  余涛

  电话:029-88182796 

 

附件1:《关于评选第七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附件2:陕西省高教学会第七次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3:附件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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