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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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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部门:

为了总结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经验,交流和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的优化与提升,根据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现启动本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校在编教师、教学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专科)及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先进性、应用性、推广性并且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积极作用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和教改项目者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将会优先考虑。

 

    二、设奖情况说明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获奖者将被授予荣誉证书及相应奖金。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等奖的成果方有资格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要求

1.至少经过2年以上教学改革实践;

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3.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请在学校主页或高教所网站下载,不再下发文字稿);

4.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该总结应主要包括研究背景、成果起止时间、实践对象、开展的主要工作、实践效果与反响、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5.提交以科学总结为基础的成果概述,字数约为1000字;

6.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并附目录;

申报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本次教学成果奖资格。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申请书、成果总结、成果概述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发至xbzfjg@126.com),另需交带目录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套。申请书须经所在学院(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申请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的材料),并在每个纸袋正面贴上《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首页。所有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2.材料报送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A321室、320

3.申报截止时间:20161111

4.联系人:王老师  宋老师  (电话:88182795   88182794

 

 

                                                       高教研究所

                                                     2016926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