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1〕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现启动申报2011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高等教育发展实际,以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对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进行综合的研究与实践,优化教育结构,创新教育模式,促进资源共享,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二、立项类型及内容
本次教改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立项需符合以下要求:
1.前瞻性: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引领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
2.实用性:针对当前及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立项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一是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本科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二是专业类人才培养模式方案及系列课程的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主要是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为主的综合改革实践;三是教学标准、能力标准的改革与实践,主要是结合实际,探索各专业课程的教学标准、学生的能力标准、课程内容更新等;四是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及手段等。项目主持人可根据本通知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项目题目。
教育厅鼓励由学校牵头,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的选题;鼓励研究、试点、推广及应用的综合性选题(包括在国家和我省已有重点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完善、整体优化、应用实践等);鼓励校际联合申报具有共性和实践性的选题,特别是对教学领域中的某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的选题。
三、申报要求
1.为保证省级教改立项的水平和质量,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对承担2009年省级教改立项项目研究任务的主持人,其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本次省级教改项目。
2.项目申报人应基本完成所承担的校级教改研究项目。这些项目既要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又要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3.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工作。
4.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一年。
5.项目主持人要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结合本人或学校工作实际,确定项目题目。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由学院(部门)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于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并附相关材料。包括:本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关研究论文和著作目录)、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2.项目申请人填表时要注意格式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3.联系人:王老师 宋老师 电话:85388878,88182794。
附件1:
附件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本科)(2011—2013年)
附件3: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高教研究所